2005年8月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昨问今答

  企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?
  郑先生问:有一小型企业的权益受到另一企业的严重侵害,小型企业的资产几乎全部被另一企业占有。小型企业本应向法院起诉对方,但一直筹集不到诉讼费,眼看要过诉讼期限。请问:企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?
  本报作答:根据《法律援助条例》第一条的规定,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,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,制定本条例,也就说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,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。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,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:(一)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;(二)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(三)请求发给抚恤金、救济金的;(四)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的;(五)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;(六)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。从以上规定看出,我国目前只有针对公民个人的法律援助,企业不能申请法律援助。

  我与该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有效否?
  袁女士问:经A公司授权开了一家服装店,交了5000元授权费和5000元保证金,专营B公司品牌的儿童服装(A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,本身并无产品,专门代理B公司发展加盟店)开业5个月后发现A公司给的货有不少是假货(有B公司的质检书),服装越卖越差,现在几乎一件也卖不出了。该合同是否无效?对方自2001年3月开始供应假货,共计货款3000元(有该公司员工证明及质检报告)。请问我能否要求赔偿损失?
  本报作答:《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您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。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等标准,您可以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赔偿损失。